![]() 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成立十年了。十年來,本社為內地知青和各方作者先后出版了四十多部各類書籍,與他們建立了良好關系,結下了深厚情誼,這在當今嚴峻復雜的社會大環境下,有著特殊意義。 本社社長、注冊法人張穗強特此撰文,總結本社十年來的工作成果,詳細介紹本社“服務作者、傳承文化、繁榮出版”的運作宗旨,對已出版的書籍進行分類、整理和公示,籍此感謝特區政府和各位作者一直以來的信任支持,并期待今后為更多作者提供出書服務,為繁榮出版事業作出新貢獻。) 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成立運作已經十年。 退休后筆者一頭扎進文學圈,以文會友,筆耕為樂,加入了多個文學團體,擔任了一些社團職務,出版了幾本文學作品,文學作為我晚年的精神樂園。 香港是一個出版自由之地。為方便自己和文友晚年出版歲月之作,我和幾位熱愛文學和寫作的旅港知青作家、書評家一道,于2015年10月成立了“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同年12月向香港警務處申請文化社團注冊。2016年2月,以我為法人的“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獲警務處牌照課批準營運,并獲頒注冊證書。 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致函筆者,批準“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注冊成立。 香港警務處按香港非牟利文化社團要求,向本社頒發[社團注冊證明書]。 十年來,根據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的批復,香港特區政府文化出版主管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先后四批向本社配發了70個國際書號,以支持本社持續為各方作者出版新書的需要。 十年來,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已出版了四十多部不同種類、內容、風格的書籍,均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完成新書注冊手續,成為香港政府認可的合法國際出版物。同時,本社也及時把康文署發給本社的新書注冊批復,寄給了每一位書籍作者做長期保存。 《書刊注冊表格》,是港版書籍申請注冊和官方批復的重要文件。香港出版法規定,任何使用香港書號的書籍出版后,配發書號的香港出版社或出版機構,都要呈交一定數量的書籍給康文署書刊注冊組,同時填寫、呈交一式兩份的《書刊注冊表格》。表格要真實填寫出版書籍的書名、作者、文體、類別、售價、書號、出版者(包括出版者的名稱、地址、電話、簽名、蓋章等詳細資料),向康文署提出注冊申請。康文署人員完成審核、簽署、批復、存檔后,會寄回一份給書號配發出版社或出版機構,書籍才算完成注冊。 港版書籍出版后在康文署完成官方注冊,是香港出版法規定的法定程序,是書籍成為合法國際出版物的重要途徑。完成注冊批復的《書刊注冊表格》可以說是港版書籍的“身份證”,是進入香港/海外圖書市場的重要依據(受國內出版法例規限,港版書籍現時不能進入內地圖書市場)。 十年來,作為出版業新丁和本社法人,作為旅港知青作家、書評家,我不斷向業界前輩學習審稿、編排、設計、出版方面的知識,提升自身業務水平,全力指導作者出版好自己的作品。 根據出版協議,書籍出版后作者要向本社交付一定數量的書籍。這些書籍除按規定呈交康文署辦理注冊手續外,本社會把部分具歷史、學術價值的作品送香港高校圖書館、社區圖書館收藏,部分優秀作品則成功打入了香港圖書市場,受到買家歡迎。 十年來,本社已出版注冊了四十多部書籍,均得到特區政府出版主管部門的認可,為繁榮香港出版事業做出應有貢獻。我作為知青出版人離開職場后能服務作者,傳承文化,繁榮出版,內心感到由衷的欣慰滿足。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不是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一般經營性商業出版社或出版公司,而是香港警務處按文化社團特批注冊的非牟利型出版機構。為滿足非牟利社團的要求,本社出書實行“費用自理、文責自負、服務有償”的原則。出版社不設立銀行賬戶,不發生金錢往來,每次出書我只以出版人身份向作者收取少量服務費,出版社本身不涉及收支,不涉及盈虧,這種營運模式在當今出版界并不多見。 香港是一個出版自由之地。香港的“出版自由”是指特區政府對書籍內容不設官方審查,但不等于沒有法例監管。在香港出版法下,使用香港政府編配的國際書號出書,相關出版社是要承擔政治法律責任的。故此,凡作者委托本社出版新書,本社都與作者簽署出版協議,嚴格規范甲方(本社)、乙方(作者)各自承擔的責任、權力和義務,一律拒絕“賣書號”模式。 出版協議中,本社清楚列明向作者免費配發一個國際書號,清楚列明這個書號的條碼,確保它是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編配本社的合法國際書號,并確保它從未使用過。 出版協議中一一詳細列明了出版社、作者雙方要各自承擔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本社在出版協議中承諾,書籍出版后的版權歸屬作者,作者擁有書籍的解釋權、轉讓權。此外,本社也會根據香港出版界慣例,為部分優秀書籍免費作宣傳推介,讓香港/海外圖書市場能接受和認識這本新書。 為減輕書籍出版成本,方便作者在居住地進行發排、校對和運送,本社鼓勵作者在居住地自找熟悉的印刷廠承印,印刷費由作者與印刷廠商定,作者直接向印刷廠付款,本社不參與。對無法在居住地解決印刷而需幫助的作者,本社在深圳、廣州有熟悉的外資印刷廠可以承印,印刷費比內地印刷廠略高,同樣是作者直接向廠方付款,本社不參與,但筆者會為作者向這些印刷廠爭取優惠的印費。 十年來,在本社成功出書的作者群中,有知青作家、文化學者、大學教授、新聞記者、商界精英、專業人士等;書籍種類包括有知青回憶錄、歷史文集、地域傳書、學術著作、詩歌小說、書法畫冊、時政評論等。 十年來,本社秉持“尊重作者、嚴格要求、忠實服務”的宗旨,為作者出好書,辦好事,忠實履行職責,建立歲月情誼,搭建一代文化人的夕陽橋梁。 多年來,本社與書籍作者保持來往,經常交流,維系著良好關系。 一直以來,筆者對新書出版有嚴格的審稿要求,確保本社出版書籍的內容沒有粗俗、誹謗和危害國家安全問題,不存在抄襲、剽竊和知識產權爭議。本社在出版協議中清楚表明,書籍出版后一旦發現上述問題,作者要承擔全部責任。 出書過程中,筆者會履行出版人的責任,為作者提供編輯、設計、排版、付印方面的專業指導,與作者交流封面、封底、內文、序文的技術處理,并充分尊重作者的意愿和選擇。 回眸展望,筆者深切感謝特區政府和各位作者十年來的信任支持,讓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在香江文化界迅速崛起,脫穎而出,贏來口碑。本社對未來繼續服務作者,傳承文化,繁榮出版,充滿了信心。 本社十年的發展歷程讓我意識到,出版自由是社會進步的基石,書籍出版凝聚一代文化人的歲月追求,是他們晚年的精神寄托。而我更深切感受到,出版繁榮有賴社會開放,有賴時代進步,有賴作家文化人的良知與付出。而在當今嚴峻復雜的社會大環境下,出版社、出版人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顯得尤為重要。 (作者是香港資深傳媒人、資深專欄作家、中國散文學會會員、中國音樂文學學會會員、中華知青作家學會副主席、香港書評家協會會長、香港文學促進協會副理事長、香港歷史文化出版社社長) (曉 歌編輯) (責任編輯:曉歌) |




